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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中断后并不会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清零”;其次中断时间长短影响养老金的多少。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在影响养老金的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累计越多,基础养老金越高。中断的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累计越少,最后拿到手的养老金也就越少。
答:1.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i.12333.gov.cn)、“重庆人社”手机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如微信、支付宝等)发起转移业务申请。
答: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如果换了不同城市工作,养老保险并不会清零,可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重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重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办理重复退费。
答:可以,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我国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参保人可登录“重庆人社”APP,在首页“主题服务”项目下点击“社会保险”,点击进入“个人身份职工养老新参保”,按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参保申请。
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户籍性质不影响参保,我市无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工作的应该随用人单位参保,没有工作单位的,符合条件的,也可选择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答:可拨打重庆人力社保热线电话023-12333根据自助语音提示进行挂失或登录“重庆人社”APP选择挂失。挂失后可前往全市任一就近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或登录“重庆人社”APP补换卡社会保障卡。
答:社保卡的激活分为社保功能激活和金融功能激活。新办的社保卡,社保功能自领卡之日起96小时后自动激活;补(换)卡的社保功能激活,自领卡之日起自动激活。金融功能激活,遵循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的相关规定,如需激活,建议到社保卡对应的银行网点激活。
答: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征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的通知》渝财综〔2008〕58号文件核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征 “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保留补(换)卡收费,根据渝价〔2008〕313号文核准,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标准为每卡25元。